多個環保團體促請香港太古可口可樂公司 帶頭落實可口可樂全球可重用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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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5日 聯署信)我們謹代表多個致力推動香港環保和可持續發展的機構和團體,共同發表聯署信,回應可口可樂公司(The Coca-Cola Company, TCCC) 近期公布的可重用包裝全球性承諾—「最遲在2030年,全球旗下飲料品牌中,至少有 25% 採用可重複灌裝(refillable)或可退還(returnable)的玻璃或塑料容器,或透過傳統汽水機或可口可樂『自由斟』,讓消費者能夠使用可重用容器購買飲品。」
目前全球已經有 113 個國家、700多個民間團體,合共逾200萬人,要求各國政府簽署一項具法律約束力的全球性協議,採取措施遏止塑膠污染。與此同時,我們促請可口可樂公司,及其東亞地區特許經營商「太古可口可樂」(Swire Coca-Cola, SCC),乃至香港特區政府,訂定出更遠大的減塑目標,加快推展相關措施,並就措施的成效加強問責和透明度。就此,我們共同聲明如下:
1. 我們對於可口可樂公司 (TCCC) 最新承諾在 2030 年或以前,達至最少 25% 飲品採用可重複灌裝/可歸還的玻璃或塑料容器出售表示審慎歡迎。因為可口可樂公司作為全球最大的即棄塑膠污染者之一,自上世紀90 年代以來,曾經作出過的環保承諾,不少未能兌現。
2. 太古可口可樂(SCC)作為可口可樂公司旗下東亞及美國西岸部分地區的特許經營商,同時亦為本港飲品塑膠容器回收設施的合資夥伴,我們希望了解太古可口可樂將採取哪些措施,增加本港的可重用容器使用,以及提供哪些替代選擇(例如斟飲料設施),以減少使用即棄塑膠容器。斟飲料設施鼓勵顧客自備容器購買汽水,若顧客沒有攜帶,太古可口可樂可在設施旁提供可重用容器租借方案,而非派發即棄杯。而且借容器的租金是一種經濟誘因,鼓勵客人歸還杯子,善用重用系統。
3. 「25%」是一項全球性目標。考慮到香港高度發展的社經水平,我們認為,香港太古可口可樂理應訂出更進取目標:領先其他地區,在2030年前達到超過25%產品使用可重複灌裝或可重用包裝。
4. 可重複灌裝/可歸還的飲品容器,並不等同於這些容品一定會被人重複使用。假如這些飲品容器,最終如同即棄產品一樣,被人棄置到堆填區,就只會成為推動可持續及無廢社會發展的另一項負擔。因此,我們促請太古可口可樂,支持飲料容器回收,以確保可重複灌裝的容器得到真正的重用,同時確保可回收的物品,能夠妥善送到回收設施處理。
此外,資訊公開有助公眾了解工作成效及建立信心,太古可口可樂應每年對外發佈使用可重複灌裝/可歸還飲品容器的實際百分比,同時實際歸還、重用及重複灌裝的數字亦應同時披露。
5. 都市固廢物收費計劃早前已經在本港立法通過,最快 2023 年實施。飲品製造商此時需提出重用和回收的承諾以展示其決心幫助顧客減少廢物足跡以及因購買飲料產品而產生的環境成本。因此,我們鼓勵維他、屈臣氏等其他飲料製造商,同樣提出進取的相關承諾及時間表,以減少耗用塑膠包裝。
6. 港府於 2021 年 5 月,已經完成塑膠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PPRS)的公眾諮詢,但自此之後就再沒有公布任何消息。我們促請政府盡快啟動相關的立法程序。既然飲品製造商願意「行多步」就相關問題採取行動,政府應在條例草案加入可重用和回收目標,以及適當執法機制以鼓勵業界公開承諾其相應目標及時間表。我們亦建議政府,將所有不同類型的飲品包裝,一併納入飲料容器的生產者責任制當中,以杜絕飲品製造商,改以其用不受管制的包裝(例如轉用紙包飲品盒或鋁罐),規避責任。
石化燃料及其副產品是氣候變化的主要原因。我們正處於一個關鍵時刻,比起以往任何時候,更加需要一套可量化監管的企業氣候行動、有效的政府監督和監管,以及公眾的合作。我們期望太古可口可樂,其他飲品生產商以及香港政府盡快按上述六點,發佈進取且實在的塑膠減量、重用率及回收率目標及時間表。
聯署機構/團體(排名不分先後):
綠惜地球
長春社
綠色力量
綠領行動
Ark Aden
DB Green
Ecodrive
Green Dragons HK
Hong Kong Shark Foundation
Living Lamma
Ocean Recovery Alliance
Plastic Free Se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