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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回收配套 垃圾徵費勿再歎慢板

datetime08 Sep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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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8日 評論)垃圾收費草案終於在8月26日獲三讀通過,對源頭減廢,減低堆填區的處理壓力本應可喜可賀;惟法規一出,新聞報道、各大社交網絡、討論區卻是質疑、負評之聲不絕,環保團體亦紛紛表示保留。綜觀而論,市民普遍對回收配套不足及非法棄置感擔憂,環團則憂慮法例生效日遙遙無期。

解決廢紙廢膠 首要便利回收

廚餘(30%)、廢紙(24%)、廢塑膠(21%)三大都市廢物,2019年高佔香港廢物總量的75%。實施廢物收費後,預計回收需求大增,若能針對以上廢物提供便利的回收網絡及可靠的處理設施,至為必要。

香港每日平均產生3,353公噸廚餘,環境局局長2014年上台時,本欲致力興建5至6間有機資源回收中心,以消化全港約一半的廚餘。礙於覓地難的窘局,至今只有兩座中心出台:一座運作中、一座興建中,第3座的石崗中心則只聞樓梯響,最快到2026年才可投入服務。缺地之下,環保部門轉向現有的污水處理廠埋手,藉擴建及提升其共厭氧設施,以填補未能興建其餘回收中心的缺位。只不過,待以上工程悉數完工,預期也要到2030年代中,遠水救不了最快在2023年實施廢物收費的近火。

這樣說並非代表環境局就可以歎慢板,反而更該密鑼緊鼓,爭取提速盡早落實第3座處理中心及其他污水廠的進度,以顯示政府解決問題的決心。而更能表達決心、挽回公眾對回收信心的部署,是解決廢塑膠。

2019年,廢塑膠回收率只有令人失望的8%,表示絕大部分廢膠均被棄掉。要知道,膠樽、發泡膠、食物容器等廢膠難以壓扁,佔據垃圾袋相當的空間,一旦實施垃圾收費而沒做好塑膠回收,損失的將是大眾的荷包。

增回收經濟誘因 付費垃圾減

環保署去年推行「塑膠回收先導計劃」,免費收集公私營住宅、學校、公營機構等的廢塑膠(包括膠袋、膠容器、發泡膠、膠餐具、光碟等),大家只要減少購買即棄塑膠產品,做好乾淨回收,這類垃圾將會大減。不過,有關計劃目前只在東區、觀塘和沙田3區推行,當局應爭取在垃圾收費生效前,將計劃範圍擴展至全港18區,以利市民回收減廢,減省購買專用垃圾袋的開支。

至於廢紙,政府去年推出「中央收紙」計劃,向前綫回收者提供每公斤廢紙7角的保證,增加了回收的經濟誘因,基本也穩住整條回收鏈條。若計入現有的玻璃瓶、舊衣及金屬等回收通路,市民可回收的廢物便超過5成。

公眾若果能回收以上廢物,則要付費支付的垃圾相對有限,既然如此,便可減低部分市民非法棄置的動機。

有論者認為「三無大廈」及鄉郊可能是非法棄置的重災區,環保署便要善用新聘、超過100人的外展隊,落區做好教育宣傳,同時加強在舊區、三無大廈、鄉郊設置流動的社區回收網絡,方便街坊就近回收及處理廢物,壓抑非法棄置的行徑。若仍有人不惜犯險,那就請環保署將會增聘300多人的執法隊,認真執法了。

制約非法棄置 關鍵鄰舍監督

必須強調的是,制約非法棄置,絕不能僅靠政府行為。以實施垃圾收費的台北為例,社區鄰舍的互助監督力量,十分關鍵。試想想,你一次把垃圾扔到後樓梯、街角或許沒人發現,但上得山多終遇虎,若被鄰居發現後遭指指點點,你不覺失禮嗎?

最後,環保團體不滿當局的「準備期」,由最初的「12至18個月」,一下子變成「至少18個月」,又沒確實的收費生效日期,加上法例生效後的首6個月為不會執法的「適應期」,不禁擔心拖到下屆政府後,法例會否變得「遙遙無期」。

通過垃圾收費政策,是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留名作,若果不想沾上污名,就請趁餘下的10個月的在位任期,加快做好擴大回收系統的部署、建起防堵非法棄置的策略及行動,還有盡早落實法例。

劉兆朗

綠惜地球高級項目主任

2021年09月08日 香港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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