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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鑑外國經驗 生產者責任制治「膠災」

datetime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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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11 月 1 日 評論)行政長官李家超剛發表任內第二份《施政報告》,雖然對環境政策着墨不多,但值得一提的是,當局似乎會祭出「生產者責任制」來遏止塑膠飲品容器和紙包飲品盒繼續氾濫。綠惜地球歡迎立法建議,惟希望當局能「前事不忘,後事之師」,阻止「膠災」繼續蔓延。

微塑膠污染嚴重 危害健康

根據2021年的《香港固體廢物監察報告》,香港每日把11,358公噸的都市固體廢物扔到堆填區,塑膠佔20.5%,足足重2,328公噸。本來可以回收再造的膠樽是第三多的塑膠廢物,每日產生202噸。可是香港的塑膠回收率不足11%,反映香港除了垃圾量多,回收也「老鼠拉龜」。

須知道塑膠難以降解,躺平久了就會分裂成微塑膠,污染土地和海洋。近年不少學術研究已發現微塑膠無處不在:人的心臟、人的腦部、天上雲層,乃至汪洋大海,都有微塑膠的足迹。近年澳洲有研究稱,每人每周攝取5克塑膠,體積等同一張信用卡。科學家也逐漸察覺到微塑膠的健康風險。如果塑膠未有得到妥善回收,這已不是資源運用的問題,更是對人和自然的禍害。

綠惜地球近年常帶領熱心市民和企業到海邊和山上清理垃圾,膠樽廢物是屢見不鮮。要阻止膠樽氾濫,就得實行政府立法、生產商出錢、市民出力的全面「生產者責任制」。以前聽過飲品商分享說,早年還沒有膠樽的時候,香港的飲品商自行推出玻璃樽按樽制,回收率近乎百分百,每個樽可以回收重用50次,可謂循環經濟的先聲。翻查舊報紙,偶然也會發現頑童某某因偷樽變賣,最終送官究治云云。

勵市民參與 汲玻璃回收教訓

以上的例子,正是市民出力而成功減廢的佐證。今時今日,時移勢易,政府、生產商及市民都要一同參與,所謂一個巴掌拍不響,光靠飲品商竭力收集,勢難成功,所以還得要動之以情與利,鼓勵市民參與回收。外國有很多生產者責任制的經驗,綜合各國案例,回收率和按金定價成正比,若定價不足0.07美元(約0.5港元),回收率中位數只得7成,但如果按金提升至0.15美元(約1.5港元)或以上,回收率便有93%。

我們暫不說北歐、德國這些公認的環保先驅,拉脫維亞是近年冒起的循環經濟生力軍。自2022年起,不論是膠樽、鋁罐,還是玻璃樽、牛奶盒,統統納入生產者責任制。消費者每買一件飲品,便得留下按金0.1歐元(約0.8港元),喝完就退回包裝取款,同時在各地增設回收機同回收點。鋁罐回收率由2020年的44%,升至今年首9個月的70%,PET膠樽回收率由實行首6個月的54%,一年內升至今年首9個月的8成左右,這就是生產者責任制的威力所在。

說過良好例子,也得談談反面教材。今年5月開始,香港開始實施「玻璃容器的生產者責任制」,法例要求飲品入口商/生產商每賣出一樽飲品,就要向政府繳交0.98元,由外判收集商「落場」負責回收,生產商/入口商付錢以後便各安天命,把責任甩得老遠。看到這裏,你能察覺少了哪個持分者的參與嗎?對的,是消費者。如果消費者能透過誘因把樽交回回收系統,回收便變得有效率,這也是早年香港和拉脫維亞成功的原因。政府若只靠外判收集商收樽而漠視消費者的角色的話,消費者很難會自覺回收玻璃瓶,於是生產商覺得出了錢、收集商覺得盡了力、市民覺得事不關己,大家把回收的責任搓來搓去,「生產者責任制」變成了「大家沒有責任制」,徒具形式。回收成效可以有多好?來年12月尾出爐的《2023年都市固體廢物監察報告》自有分曉。

金錢誘因 提升回收率關鍵

假如「飲品容器生產者責任制」的框架,只是照抄「玻璃容器生產者責任制」,那麼失敗二字幾乎已經寫在卡牌上。「塑膠飲品容器生產者責任制」已經討論多時,兩年前民間的取態非常清晰,多數受訪者支持退樽可取回1元按金。而這項金錢誘因,也是提升回收率的關鍵,有助生產商回收至少70%的飲品包裝,挽回慘不忍睹的塑膠回收率。

來年4月1日起,香港便會實施廢物徵費,原則是污者自付,大家減廢便可省費,而「飲品容器生產者責任制」則以經濟誘因,鼓勵消費者還樽取款,兩者若能同時實行,既可以提醒大家丟棄廢物有成本,也能彰顯回收的益處,相輔相成。我們期待當局盡早公布「飲品容器生產者責任制」的施行細節,並宜參考其他地區的成功經驗,切勿捨本逐末,貪圖方便,套用過去的不良先例,才可以減廢減碳,阻止塑膠災害禍延香港。

陳永傑
綠惜地球助理環境事務經理
2023 年 11 月 1 日

香港經濟日報 借鑑外國經驗 生產者責任制治「膠災」